山东创新普惠育幼服务体系 鼓励幼儿园扩招2-3岁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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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月12日电 (李明芮)近年来,3岁以前儿童的托育问题,越来越受关注。记者12日从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创新普惠育幼服务体系,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儿童,通过托幼融合、资源扩容、质量提升等举措,破解婴幼儿“入托难”、幼儿园“生源少”的问题,切实让民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和关切更加可感可及。

山东创新普惠育幼服务体系 鼓励幼儿园扩招2-3岁儿童

“由于2-3岁幼儿身心较为脆弱,需要更加专业精心地呵护保障。”据山东省教育厅总督学王志刚在发布会上介绍,山东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托育相关专业,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专业能力建设,指导各幼儿园与附近定点医院、专家团队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幼儿园可以探索家长轮值陪护照料机制,发挥家委会作用,为托育幼儿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为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可及、增强民众获得感,王志刚表示,山东将加大政府的财政支持,将幼儿园托班幼儿与其他学前儿童一样,都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尽可能为家庭分担部分费用。山东还将实施税费减免,对幼儿园包括民办幼儿园在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保育费、教育费,都进行免征增值税,尽所能减少幼儿园费用支出,让利于民。“我们还将创新托育费用单位分担机制。为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单位职工子女入托时,托育费可以按一定比例进行报销。”

围绕规范幼儿园托班收费管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王艳莉称,山东对全省托育机构实施统一收费项目管理,收费项目包括保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车辆接送服务费和延时托管服务费,代收费项目包括床上用品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费和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各托育机构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

此外,为支持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山东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王鲁刚介绍称,山东将普惠性幼儿园托班全面纳入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政策保障范围。“生均经费是保障幼儿园日常运转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此次我们明确将普惠性幼儿园招收的托班幼儿一并纳入学前教育生均经费保障范围,为托班提供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

据了解,“十四五”以来,山东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339所、新增学位32万个。截至2024年底,全省幼儿园总数达1.97万所,在园幼儿254万人,幼儿园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低价优质的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4%,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以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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